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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日期:2020-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布告(征求定见稿)》,近来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

布告明确了核算应税产品出售额或者出售数量的扣减方法、交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处理方法。交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处理方法。交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留存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法律责任。一起,布告发布了新的《资源税交税申报表》和《资源税交税申报表附表》,并附了具体的填表说明。

据了解,2020年8月7日前,公众能够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右侧“定见征集”体系提出定见,或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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