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网( www.snai-rz.com)于2019年10月开通,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主办,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承办。
本网站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师FAI和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水平认证项目官方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为学员提供在线课程学习、考试服务、互动交流等日常服务。
目前网站设置了项目简章、学习中心、资讯中心、报名考试、领取证书等一级栏目,将及时发布国家重大政策信息、学院要闻、行业信息、课程信息以及考试相关公告等内容,并在成绩公布后提供证书申领、继续教育等服务。
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学员通过本网站了解国内外税务领域、财务领域变革情况、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享受专业服务、开展互动交流。
如何学习
· 看课操作
1.报名后学员可登录网站进行学习。
2.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我的学习”,在我的学习中找到相应课程,点击“开始学习”或“继续学习”即可直接开始观看视频。
3.在视频播放页面,通过右侧的目录可切换到其他各章节视频或课后习题。
· 练习操作
1.在视频播放页面,通过右侧的目录直接进入各章节的课后练习(以下图中内容仅供本说明使用,非真实内容)。在确定作答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即可显示答案和解析。
2.显示答案后,点击下一题进入下一题作答,直至所有题目作答完成。点击上方的答题卡,可显示答题情况。
关于教材
教材将在开通账号后的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寄出,请学员报名时填写正确快递信息,以确保教材寄送到您本人手中。
有效期说明
在线学习账号有效期为两年,自注册并购买本学习网站相关在线学习产品之日起计算。
报考和补考
学员初次缴纳培训费与考试费,自注册开通账号后,可在两年内,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确定的考试日期,选择报名参加初次的考试时间。初考未通过考试,可选择参加之后的考试进行补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简介
财政部直属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立于2000年9月,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也是中国政府倡导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
业界名校
学院承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等一系列国家级、全国性人才培养工程,面向企业、金融机构、政府财税部门开设众多高级定制课程,在经济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全球前40
学院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的EMBA项目,始于2003年,2018年在英国《金融时报》排名中荣膺全球25位,其中国际指导委员单项排名全球第1,国际师资比例单项排名全球第3。该项目连续多年进入全球40 强。学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的EMPAcc项目,始于2002年,是国内首个针对高端财务人才的专业会计硕士。
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简称“管会教育”)是 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郑永刚与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创始院长王红新联合发起成立的一家经管类专业教育培训机构。2016年,管会教育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共同推出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认证项目(MAT)。
2019年10月20日,管会教育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推出税务管理师(CTM)、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认证项目,同时承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管理师项目管理办公室、智能财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税务管理师、智能财务师的初、中、高级培训。
管会教育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汇集专业协会、一流院校和国内外顶级专家的力量,具备能力持续开发面向公共事业单位、各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高校经管类专业师生的优质课程。管会教育拥有独立的在线学习平台,提供包含在线学习、模拟考试、数据管理等丰富功能,满足学员在PC端和移动端的学习需求。
未来,管会教育将继续致力于提升经管人才职业竞争力,积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组织合作,整合优质学术 和企业资源,开发各类管理人才能力培训课程,以“互联网+教育”为载体提供丰富的培训和认证服务,建设“大财税”、“大金融”、“大管理”三位一体的人才 培养体系,为中国社会发展培养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关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授权机构、各位学员:
现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初级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初级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安排 | |||
---|---|---|---|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合格标准 |
2021年7月 | 智能财务能力综合测试 | 闭卷机考 | 总分100分, 60分合格 |
二、考试报名时间
1、考试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6月1日00:00
三、准考证打印
1、已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学员须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考场为标准机房,每位应考人员一台电脑;考场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提供。
五、考试入场要求
1、考试当天,应考人员须在开考前30-45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无身份证报考人可凭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和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2、应考人员入场时所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3、应考人员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4、不得携带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水笔和金融计算器之外的任何物品。
六、成绩查询
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学员可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七、报考城市
八、考务咨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师(FAI)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络电话:021-54679196、021-54679199
官方学习网址:www.snai-rz.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智能财务师FAI
关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授权机构、各位学员:
现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初级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初级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安排 | |||
---|---|---|---|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合格标准 |
2021年7月 | 税务管理能力综合测试 | 闭卷机考 | 总分100分, 60分合格 |
二、考试报名时间
1、考试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6月1日00:00
三、准考证打印
1、已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学员须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考场为标准机房,每位应考人员一台电脑;考场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提供。
五、考试入场要求
1、考试当天,应考人员须在开考前30-45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无身份证报考人可凭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和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2、应考人员入场时所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3、应考人员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4、不得携带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水笔和金融计算器之外的任何物品。
六、成绩查询
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学员可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七、报考城市
八、考务咨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管理师(CTM)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络电话:021-54679196、021-54679199
官方学习网址:www.snai-rz.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税务管理师CTM
关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授权机构、各位学员:
现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2021年7月中级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中级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安排 | |||
---|---|---|---|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合格标准 |
2021年7月 | 税务管理能力综合测试 | 闭卷机考 | 总分100分, 60分合格 |
二、考试报名时间
1、考试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6月1日00:00
三、准考证打印
1、已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学员须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考场为标准机房,每位应考人员一台电脑;考场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提供。
五、考试入场要求
1、考试当天,应考人员须在开考前30-45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地区居民可凭本国护照;无身份证报考人可凭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和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2、应考人员入场时所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3、应考人员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4、不得携带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水笔和金融计算器之外的任何物品。
六、成绩查询
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学员可登录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七、报考城市
北京、杭州、合肥、昆明、南京、上海、深圳、武汉、西安、郑州、济南、天津(具体城市以报考系统为准)
八、考务咨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管理师(CTM)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络电话:021-54679196、021-54679199
官方学习网址:www.snai-rz.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税务管理师CTM
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管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应考人员考场行为,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办法》和《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应考人员应遵守《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办法》和《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本守则的规定。
第三条 考试开始前45分钟,应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大陆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身份证者可凭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非中国籍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进入指定考场,接受监考人员核对证件,以确认应考人员本人到场。凡是两证不全或与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不一致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第四条 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除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组织方指定的相关物品(若有,如铅笔、计算器等)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已随身携带的其它物品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的物存放处(携带的通讯工貝、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的物存放处)。
第五条 应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试桌面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第六条 应考人员入座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1名应考人员暂时离开考场。
第七条 考试开始前,应考人员可使用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登录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及考试科目,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应考人员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 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试指令后,应考人员方可开始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应考人员,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应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开。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致应考人员无法正常考试,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第十条 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致应考人员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应考人员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貝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由于违规行为或特殊情况须离场处理的,应当经监考人员批准,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填写交卷时间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试地点。
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时,系统将自动收卷,应考人员应按提示安静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四条 所有考试的试题内容,均属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应考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第十五条 应考人员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智能财务师FAI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有关处理情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在其官方网站、学习网站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方式予以发布。
第十六条 本守则自2019年10月1日期施行。
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管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应考人员考场行为,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办法》和《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应考人员应遵守《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办法》和《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本守则的规定。
第三条 考试开始前45分钟,应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大陆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身份证者可凭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非中国籍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进入指定考场,接受监考人员核对证件,以确认应考人员本人到场。凡是两证不全或与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不一致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第四条 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除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组织方指定的相关物品(若有,如铅笔、计算器等)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已随身携带的其它物品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的物存放处(携带的通讯工貝、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的物存放处)。
第五条 应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试桌面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第六条 应考人员入座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1名应考人员暂时离开考场。
第七条 考试开始前,应考人员可使用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登录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及考试科目,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应考人员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 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试指令后,应考人员方可开始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应考人员,视为缺考,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应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开。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致应考人员无法正常考试,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第十条 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致应考人员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应考人员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貝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由于违规行为或特殊情况须离场处理的,应当经监考人员批准,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填写交卷时间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试地点。
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时,系统将自动收卷,应考人员应按提示安静退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四条 所有考试的试题内容,均属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应考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第十五条 应考人员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税务管理师CTM专业能力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有关处理情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在其官方网站、学习网站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方式予以发布。
第十六条 本守则自2019年10月1日期施行。
智能财务师(初级)培训项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化
第一节 会计信息化发展历史
第二节 会计信息化体系
第三节 会计信息化发展趋势
第四节 会计信息化政策法规
第二章 智能财务体系
第一节 智能时代的财务转型
第二节 智能财务的框架
第三节 智能财务的变革路径
第三章 财务共享服务
第一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发展背景
第二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起源
第三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概念
第四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特征
第五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范围
第六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模式
第七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建设
第八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运营
第九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价值与效益
第十节 财务共享服务的风险与应对
第四章 财务数字化转型
第一节 数字化转型背景
第二节 数字化概述
第三节 财务数字化概述
第四节 财务数字化管理
第五节 财务数字化构成要件
第六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规划概念
第七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规划基本原则
第八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规划关键内容
第九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路径
第十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路径内容
第十一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路径的绩效评价
第十二节 财务数字化转型关键因素
第十三节 财务数字化发展趋势
第五章 新技术与智能财务
第一节 企业新兴战略技术
第二节 新技术在财务中的运用现状
第三节 新技术在财务中运用的未来趋势
第六章 智能会计核算概论
第一节 智能会计核算的产生背景
第二节 智能会计核算的意义
第三节 智能会计核算的特征
第四节 智能会计核算系统的设计原则
第五节 智能会计核算的应用范围
第七章 营运活动智能会计核算
第一节 销售活动的智能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 采购活动的智能会计核算概述
第三节 智能生产活动会计核算
第八章 税务智能会计核算
第一节 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流程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扣缴会计核算流程
第四节 其他税会计核算流程
第五节 税收申报缴纳流程
第六节 税务会计核算的智能化场景
第九章 资金智能会计核算
第一节 资金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 智能场景
第十章 资产智能会计核算
第一节 资产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 智能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第十一章 商旅与费用报销智能会计核算
第一节 智能商旅平台的应用
第二节 智能费用报销核算系统
第三节 智能化场景
第十二章 智能财务会计报表与会计档案
第一节 会计报表编制流程
第二节 财务报表智能化场景
第三节 会计档案管理流程
第四节 会计档案管理智能化场景
税务管理师(初级)培训项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税法及其要素
第二节 税法要素的含义
第三节 税种的分类
第四节 税费征收机关
第二章 增值税与消费税基础知识
第一节 增值税
第二节 消费税
第三章 所得税基础知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其他税种基础知识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 车船税
第三节 房产税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节 印花税
第六节 契税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
第八节 资源税
第九节 其他小税种
第五章 税务管理会计基础知识
第一节 企业涉税主要会计科目设置
第二节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六节 其他税种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纳税申报基础知识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七章 税务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节 税务登记、变更与注销
第二节 发票管理
第三节 账簿、凭证管理
税务管理师(中级)培训项目考试大纲
税收实体制度风险管理
第一章 增值税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 纳税人、应税范围、纳税地点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核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增值税征管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章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 纳税调整项目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 纳税人、纳税义务与征税项目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节 综合所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经营所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分类所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节 税额抵免与纳税调整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章 其他税种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 消费税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印花税、契税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章 出口企业退(免)税的风险管理
第一节 出口企业退(免)税常见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二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法律责任风险
第六章 制造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第一节 制造业的经营及财务核算特
第二节 采购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生产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销售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节 储运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六节 资产管理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七节 技术创新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八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七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业务基本知识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和拿地阶段涉税问题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开发环节涉税问题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预售及销售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八章 建筑行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第一节 建筑行业的财务核算特点
第二节 筹建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三节 采购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四节 施工、决算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五节 资产管理环节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第九章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第一节 高新技术企业概述及主要认定条件
第二节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节 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识别与防范
税收程序制度风险管理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税收程序、风险及立法
第二节 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改革与初建
第三节 税收基本程序风险管理
第四节 税收风险管理基本程序
第五节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征管程序
第二章 申报纳税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自主申报程序风险管理
第二节 申报纳税程序风险管理
第三章 税额确认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税收核定程序风险
第二节 纳税评估程序风险管理
第三节 税额确认的特别纳税调查程序
第四章 税收发票凭证风险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发票凭证开具风险管理
第三节 发票凭证接受风险管理
第四节 可抵扣与非抵扣凭证违规风险管理
第五节 异常发票凭证风险管理
第六节 发票凭证严重违规、违法责任风险管理
第七节 经典案例
第五章 税款追征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欠税程序风险管理
第二节 税收滞纳金程序风险管理
第三节 税款追征程序风险管理
第六章 违法调查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税务稽查选案程序风险管理
第三节 税务稽查实施程序风险管理
第四节 税务稽查审理程序风险管理
第五节 税务稽查强制执行程序风险管理
第六节 税务稽查程序总体风险管理
第七章 违法责任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税务行政程序责任风险管理
第二节 税务刑事责任风险管理
第八章 税收争议处理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纳税服务投诉程序风险管理
第二节 税收行政复议程序风险管理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程序风险管理
第九章 社保费与非税收入征收程序风险管理
第一节 社保费征收程序风险管理
第二节 非税收入征收程序风险管理
第十章 纳税信用风险管理
第一节 企业纳税信用风险管理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风险管理
第十一章 税收信息现代化风险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税收信息现代化应用
第三节 税收信息现代化背景下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