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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偷逃税?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日期:2020-06-29

记者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期税务部分与公安、教育等部分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其间大多被冒用身份信息者为在校大学生。

北京税务稽察部分近来对涉嫌冒用大学生身份信息的北京某设计咨询公司立案查看,查明其冒用某高校25名大学生身份信息虚假申报的事实;

在河北,税警两边协同作战,快速查处了河北三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冒用15名在校大学生和其他5名社会人员身份信息案,查补税款12.35万元;

在浙江,宁波市税务稽察部分近来查办了一同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用;

深圳税务稽察部分查实发现,该市某资产办理公司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冒用129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办理费用并在账簿上多列开销,已形成偷税12.73万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精心设计偷税手法,涉案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本钱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就打起了虚增本钱的歪主意,铤而走险冒用个人身份信息,把企业从盈利“改变”为亏本,终究达到偷税目的。

此外,这些企业伪造的职工工资均在个税起征点以下,这样既能虚增工资本钱、偷逃企业所得税,也未达到起征点,只需申报而无需代扣代缴个税,不会添加实际本钱。

值得警觉的是,涉案企业冒用的职工身份大多为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群体没有真正就业,对本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

税务总局相关部分负责人指出,下一步,税务部分将持续活跃与相关部分亲近交流和谐,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学生身份信息保护和标准办理。同时,提示广大纳税企业遵法经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提示广大自然人纳税人留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状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分或税务部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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