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公布服贸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20-09-08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9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分发布告诉,明晰了2020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生意会议期内出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对在2020年服贸会议期内出售的限额内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制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轿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生意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售限额不逾越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售限额不逾越2万美元,详细企业名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业务中心确认。
对展期内出售的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售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出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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